欢视助手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更新时间:2024619

发布时间:2024624

 

欢迎您/您的孩子使用欢视助手产品与/或服务(以下简称本产品)!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中二横路22A513-A514,以下简称我们)深知保护儿童(指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下同)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的重要性,并珍视您作为您孩子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在向我们提供您/您的孩子的个人信息时对我们的信任。

在《欢视助手隐私政策》的基础上,我们希望通过《欢视助手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说明我们在收集、使用、共享、存储和保护儿童个人信息时对应的处理规则,以及您/或您的孩子享有的个人信息相关权利。我们将照《欢视助手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的约定,收集、使用、共享、存储和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并保障儿童个人信息安全。

您作为您孩子的监护人,请在您/或您的孩子使用欢视助手的产品/服务(定义详见《欢视助手隐私政策》,以下统称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前,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规则及《欢视助手隐私政策》。同时,我们希望您能够与我们共同保护孩子的个人信息,教育并引导孩子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督导和要求孩子未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不应向任何网络产品与/或服务提供者提供任何个人信息。本规则中,有关处理您或您孩子个人信息的内容以及其他有关您或您孩子个人信息权益的重要内容,我们已用加粗、加黑、斜体或下划线等形式提示,请您确保充分理解并同意全部条款后再开始使用或允许您的孩子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者向我们提供您的孩子的个人信息。

监护人特别说明:

您的理解和配合对我们保护您孩子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非常必要,为了维护您孩子的合法权益,我们希望您可以协助我们,确保您的孩子在您的同意和指导下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和向我们提交个人信息。我们将根据本规则采取特殊措施保护我们获得的您孩子的个人信息。如果您不同意本规则的内容,请您要求您的孩子立即停止访问/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

儿童特别说明:

任何儿童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提交个人信息的行为都应事先取得监护人的同意。如果您是儿童,请务必通知您的监护人共同阅读本规则,并在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提交个人信息之前,寻求您的监护人的同意和指导。

请您理解,本规则仅适用于我们专门面向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产品/或服务、具有专门面向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功能版本的产品/或服务,或者要求用户输入生日、年龄等信息、能够识别用户年龄为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产品/或服务(以下称儿童产品/服务)。如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并非专门面向儿童的产品,不承担识别用户年龄的法定义务或者不能识别用户的年龄,则不应适用本规则。对于该等非儿童产品与/或服务的用户个人信息处理及保护适用《欢视助手隐私政策》。

本规则适用于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网络从事收集、存储、使用、转移、分享和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等活动。本规则为在《欢视助手隐私政策》基础上制定的特别规则,与《欢视助手隐私政策》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则为准;本规则未载明之处,则参照适用《欢视助手隐私政策》。如果您是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用户,您订立或履行本协议还需要同时遵守您所属和/或所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本规则不适用于其他第三方向您提供的服务,您在选择使用第三方服务前应充分了解第三方服务的产品功能及隐私保护政策,再选择是否使用相应功能或服务。在您阅读完本规则后,如对本规则或与本规则相关的事宜有任何问题,可通过本规则八、您如何联系我们章节所列的反馈渠道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为您作出解答。

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规则、《欢视助手隐私政策》,在确认充分了解之后,选择是否同意您的孩子使用本产品与/或服务,或同意向我们提供您的孩子的个人信息。

 

本规则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二、我们如何使用Cookie和同类技术

三、我们如何储存儿童个人信息

四、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五、我们如何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六、您如何管理您孩子的个人信息

七、本规则如何更新

八、您如何联系我们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1. 我们会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与责任,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在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后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2. 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形中收集儿童的信息无需征得儿童监护人的授权同意:

(1) 为订立、履行您或儿童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2) 为我们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但您或您儿童明确拒绝的除外。如处理已公开的儿童个人信息,对您儿童权益有重大影响的,我们将依法取得您的同意;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我们如何使用Cookie和同类技术

1. 您与/或您的孩子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时,我们可能会使用Cookie和同类技术收集您孩子的一些个人信息,包括:您的孩子的访问习惯、浏览信息,Cookie和同类技术收集该类信息是为了您与/或您的孩子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的必要、简化您与/或您的孩子重复操作的步骤(如注册、登录)、便于您与/或您的孩子查看使用历史(如视频观看历史)、向您与/或您的孩子提供更切合个人需要的服务内容和您可能更感兴趣的内容、保护您与/或您的孩子的信息和账号安全性、提升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等。

2. 如果您拒绝我们使用Cookie/同类技术收集和使用您的孩子的相关个人信息,您可在浏览器具备该功能的前提下,通过您与/或您的孩子的浏览器的设置以管理、(部分/全部)拒绝Cookie/同类技术;或删除已经储存在您与/或您的孩子的计算机、移动设备或其他装置内的Cookie/同类技术,从而实现我们无法全部或部分追踪您的孩子的个人信息。您如需详细了解如何更改浏览器设置,请具体查看您使用的浏览器的相关设置页面。您理解并知悉:我们的某些产品/服务依赖于Cookie/或同类技术才可得到实现,如您拒绝使用或删除Cookie/或同类技术,您与/或您的孩子可能无法使用依赖于Cookie/或同类技术的服务或相应功能。

 

三、我们如何储存儿童个人信息

1. 存储地点:我们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儿童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目前,我们不会将上述儿童个人信息传输至境外。如需跨境传输,我们会严格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监管政策,并会遵循相关国家规定或者征求您的同意。

2. 存储期限:我们会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尽力避免收集和处理无关的儿童个人信息。我们只会在达成本规则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留儿童的个人信息,除非法律有强制的留存要求。关于我们如何确定儿童个人信息存储期限请参见《欢视助手隐私政策》我们如何存储您的信息章节。

 

四、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1. 共享

我们承诺对儿童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非经过您本人事先单独同意,我们不会与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孩子的个人信息,但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除了《欢视助手隐私政策》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信息章节所述的内容外,对于儿童个人信息,我们还将会采取如下措施来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在共享、转让和公开披露过程中的安全:

1.1. 如果为了本规则所述目的而需要将儿童个人信息共享至第三方的,我们将评估该第三方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

1.2. 我们将要求第三方对儿童个人信息采取保护措施,并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我们会要求接收儿童个人信息的第三方遵守严格的保密义务及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禁止其将这些儿童个人信息用于未经儿童及其监护人授权的用途。

2. 委托处理

我们承诺对儿童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原则上我们不会委托第三方处理儿童个人信息。如我们委托第三方提供相关功能服务,涉及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我们会与受托合作方根据法律规定签署相关处理协议,并对其的儿童个人信息使用活动进行监督。具体请参见《欢视助手隐私政策》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信息章节。

3. 转移

我们承诺对儿童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原则上我们不会将儿童个人信息转移给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3.1 您请求将您的儿童个人信息转移至其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在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下,我们提供转移的途径;

3.2 事先获得您明确的同意或授权进行的转移(即在我们不保留副本或对信息进行其他形式的留存的情况下提供给任何其他公司、组织和个人);

3.3 在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时,如涉及到您孩子的个人信息转移,我们会要求新的持有您孩子的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不低于本规则所载明的安全标准要求履行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若继受方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我们将要求继受方重新征得的授权同意。

4. 公开披露

我们承诺对儿童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原则上我们不会公开儿童个人信息,除非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获得您的事先单独同意。请您知悉:

(1) 如具备上述事由确需公开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我们会在披露前向您告知公开披露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您孩子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并在征得您同意或具备合法性基础的情况下再公开披露。

(2) 即使已经取得您的同意,我们也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公开披露您的孩子的个人信息,并尽量对公开披露内容中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5. 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孩子的个人信息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在以下情形中,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孩子的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 为订立、履行个人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2) 为我们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但您明确拒绝的除外。如处理您已公开的个人信息,对您权益有重大影响的,我们将依法取得您的同意;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我们如何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我们非常重视儿童的隐私安全,并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1. 安全措施:我们会严格控制儿童个人信息的访问权限,对可能接触到儿童个人信息的工作人员采取最小够用授权原则,并采取技术措施对工作人员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记录和管控,防止儿童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或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丢失或泄漏。

2. 安全事件通知:我们已制定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会定期组织内部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响应培训和应急演练,使其掌握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策略和规程。在不幸发生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努力阻止这些安全事件的影响和后果扩大,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儿童及其监护人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儿童及其监护人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儿童及其监护人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推送通知、电话及相关形式告知儿童及其监护人。难以逐一告知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相关警示信息。同时,我们还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要求,上报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若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我们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如您希望了解更多,请查阅《欢视助手隐私政策》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信息章节,详细了解我们如何采取了哪些措施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4. 您知悉并理解,您接入我们的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因我们可控范围外的因素而出现问题。因此,我们强烈建议采取积极措施保护您孩子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5. 尽管已经采取了上述合理有效措施,并已经遵守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的标准,但请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在互联网行业,即便竭尽所能加强安全措施,也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我们将尽力确保提供给我们的您孩子的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六、如何管理您孩子的个人信息

1. 为了您与/或您的孩子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期间,可以更加便捷地行使您孩子的个人信息的访问、复制、更正、删除、撤回授权、注销账号以及投诉举报等权利,我们在客户端中为您/您的孩子提供了相应的操作设置,您/您的孩子可以按照《欢视助手隐私政策》中的您如何管理您的信息章节指引进行操作。

2. 下列情形下,您与/或您的孩子可以通过《欢视助手隐私政策》如何联系我们章节所列的渠道联系我们,要求删除相应的儿童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 我们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2) 当我们停止提供本产品或者服务,或者个人信息留存期限已届满;

(3) 您撤回同意的或注销本产品与/或服务账号的;

(4) 我们的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与您的约定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规则如何更新

为了给您/您的孩子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可能会根据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的更新情况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适时修改本规则的条款,该等修改构成本规则的一部分,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规则所应享有的权利。

我们将在本规则生效前通过在显著位置提示或向您发送推送消息或以其他方式提醒您相关内容的更新。若您与/或您的孩子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您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受经修订的本规则的约束。如果您与/或您的孩子不同意我们做出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具体详见《欢视助手隐私政策》本规则如何更新章节的规定。

我们鼓励您在每次登录时都认真查阅并仔细浏览我们本规则的全部内容,查阅路径为:首页最下方-欢视助手隐私政策-欢视助手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八、您如何联系我们

1. 如您和您的孩子对本规则存在任何疑问,或对于儿童个人信息处理存在任何投诉、意见,请通过以下渠道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问题、意见或建议,并在15个自然日内处理并回复您的请求:

(1) 您可找到我们平台上产品功能页面中在线客服与其联系或者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2)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建议或投诉,请与我们联系,具体联系方式为,电子邮箱chaojidaping@huan.tv。我们将尽快审核所涉问题,并在15个自然日内予以处理并回复。

2. 我们设置有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我们设立了专门负责个人信息保护的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您孩子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联系方式邮箱:ottcms@huan.tv,您可以通过本规则列示的联系方式向个人信息保护团队提出意见、建议。

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或我们对您孩子的个人信息的处理行为侵害了您孩子的合法权益,且在您向我们反馈后我们无法提供让您满意的回复且拒绝改进的,您可以向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投诉和举报。需注意的是,我们可能不会回复与本规则或与个人信息保护无关的问题。